90历(3)校友江显和

时间:2021-08-30 访问量:

 

 

江显和,男,19728月生,汉族,江西余干人,中共党员,1992年毕业于我校历史系地理专业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,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。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长,二级高级法官(副厅级)。

从我校毕业后,江显和回到家乡担任中学教师。1998年考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,攻读法学硕士学位,导师为副校长姚莉教授。2001年毕业后,进入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工作,任办公室副主任、审判员。2004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,攻读诉讼法学博士学位,导师为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、一级大法官沈德咏教授。

20067月进入最高人民法院,先后在刑事审判第三庭、办公厅、研究室、第一巡回法庭、审判监督庭工作,历任办公厅院长办副主任,研究室港台办副主任、综合处处长,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,审判监督庭审判长。

20067月至20077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挂职锻炼;20181月至12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,研修美国商法。

2009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。201791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,任命江显和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
江显和长期从事司法审判实务及诉讼法学、民商法学和司法改革研究,办理民商事案件1000余件、刑事案件150余件、行政案件120余件,其中不少重大疑难复杂案件,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,具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。曾主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》全面修订工作,负责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,参与起草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、涉台民事判决认可和执行、仲裁裁决认可和执行等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6项,撰写领导讲话、调研报告300余万字。

   出版专著《刑事认证制度研究》,该书被收入中国优秀法学博士论文文库;合著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论纲》,该书获第二届中国出版政府图书奖提名奖。在《中国法学》《人民司法》《法律适用》《中国审判》《行政与法》等刊物发表法学学术论文数十篇,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。其中《论刑事诉讼中的自认》获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七届学术论文讨论会三等奖,《刑事再审制度改革的理性思考——以一事不再理原则为视角》获最高人民法院“八一杯”有奖征文一等奖。